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常州凯迪电器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
(2)股东大会地点:常州凯迪电器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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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结合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徐志成先生、史庆兰女士、鲁良斌女士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出席了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陆晓波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周燕琴女士、陶峰先生、财务总监孙宇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提案名称:“关于〈常州凯迪电器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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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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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本次会议第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宣、应佳璐
2、律师见证结论:
综上所述,经核实,本所律师认为,凯迪股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凯迪电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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