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号:2023-063号
吉林亚泰(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
(2)股东大会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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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一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了会议。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1人,刘晓峰先生、孙晓峰先生、李玉先生、王立军先生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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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名称: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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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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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表决通过。
2. 本次会议议案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辉,商家碧
2、律师见证结论:
亚泰集团2023年第五届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有关议案的审议和会议的投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3年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吉林亚泰(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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