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
(2)股东大会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江苏路1号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二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投票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莫思明先生主持。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职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和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 会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 本次会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超过2/3的审议通过;
3、1关联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82、618、695股表决权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
律师:黄青峰,王俞人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