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3-40
宁夏中银绒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召开时间:
1、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隆基大厦1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向春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七)出席会议
1、股东出席会议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68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732、403、2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1850%。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0人,代表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68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732、403、2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185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66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289,139,1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843%。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0人,代表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66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289、139、1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843%。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的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管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刘宁和石伟律师见证了股东大会。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二)表决:
提案1.00 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
727、684、783股份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358股份%;反对4.6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14%;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84、420、607股98.3681%;反对4.6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6248股份%;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持有的0.0071%。
本议案已获批准。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宁、石薇
3、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方法和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
2.律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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