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3-07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东湖光盘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上市转让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内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拟公开上市转让湖北东湖光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9%股权。基于净资产价值,首次上市价格不低于367.1万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开上市竞价确定。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 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象,也无法确定是否构成相关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办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手续。
●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本次交易采用公开上市收集受让人。受让人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上市交易能否成功转让尚不确定。因此,本次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通过公开上市转让目标公司19%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首次上市价格不低于367.1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取决于受让人在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如果股权转让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2)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目标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只读CD母磁盘记录业务、CD技术和产品开发、开发、技术服务等,目前处于托管业务状态,与公司聚集的智能交通业务无法产生业务协调。在此基础上,公司计划通过公开上市转让目标公司的所有股权。本交易将有助于公司收回投资资金,振兴股票资产,进一步关注智能交通的主要业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东湖光盘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上市转让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开上市的形式转让目标公司19%的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19%的股权以公开上市交易的形式转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盘活股票资产,收回投资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批和其他程序仍需执行交易生效
本次交易仍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上市程序。
二、介绍交易对手的情况
本次交易将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上市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手尚不清楚,暂时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9142010070719005H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日期:1998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洪山区关山二路关东工业园区3-1楼4楼
法定代表人:汤劲槐
注册资本:5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只读CD母盘记录业务;从事只读CD盘复制业务;CD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开发和技术服务;经营企业自身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原材料和仪器(不含计量器具)、备件及技术进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目标公司年复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公司审计财务数据,2023年未审计。)
交易对象的所有权:交易对象的产权明确,无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妨碍所有权转让。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1)对交易标的的评估
资产评估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准则依据、所有权依据、评估估算中使用的价格依据等参考资料。
湖北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所有权益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估报告[2023]号。1072)。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
2、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3、评估结论:2022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账面总资产639.82万元,总负债236.65万元,净资产403.17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总资产2.168.74万元,增值1.528.92万元,增值率238.96%。;总负债评估值236.65万元,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932.09万元,增值1528.92万元,增值率379.22%。
(二)交易定价
综合考虑,公司首次上市价格不低于367.1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取决于受让人在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定价公平,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出售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转让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可以收回投资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或其他项目投资,为公司主要业务布局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整体业务效益,维护股东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价值增值。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最终交易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股权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所公开出售,受让人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意向受让人未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上市,将继续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执行相应程序。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
3、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3-06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10月19日上午9:30,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信方式召开。2023年10月10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所有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都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熊向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湖北东湖光盘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上市转让议案》。详见《湖北东湖光盘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上市转让公告》(公告号:2023-070)。
赞成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转让参股公司杭州晨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关于上市转让参股公司杭州晨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号:2023-071)。
赞成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房地产上市转让的议案》。详见《关于房地产上市转让的公告》(公告号:2023-072)。
赞成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3-071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晨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上市转让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内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拟转让杭州晨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20.2485万股。基于净资产价值,首次上市价格不低于985.14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开上市竞价确定。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 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象,也无法确定是否构成相关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办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手续。
●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本次交易采用公开上市收集受让人。受让人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上市交易能否成功转让尚不确定。因此,本次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转让目标公司120.2485万股(以下简称“目标股权”),首次上市价格不低于985.14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取决于受让人在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价格。股权转让成功完成的,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2)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目标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提供光纤数据通信解决方案、网络安全解决方案和工业控制通信解决方案,不能与公司聚集的智能交通业务产生业务协调。在此基础上,公司计划通过公开上市转让目标公司的所有股权,有利于公司收回投资资金,振兴股票资产,进一步关注智能交通的主要业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杭州晨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上市转让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开转让目标公司120.2485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公开、公平、合理转让目标公司120.2485万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振兴股票资产,收回投资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批和其他程序仍需执行交易生效
本次交易需要履行产权交易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二、介绍交易对方的情况
本次交易将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上市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手尚不清楚,暂时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晨晓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778
成立日期:2008年7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1078信息港五期C
座215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军
注册资本:260.6517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光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通信传输设备维修、通信交换设备维修、专用设备维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除外)。
公司现持有目标公司120.2485万股,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注:本次评估基准日后,目标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2.486.5904万元增至2.660.6517万元。杭州玉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效合伙)持有目标公司6.54%的股权,尚未实收,对评估结论无影响。)
目标公司年复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浙江中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财务数据,2023年未审计。)
交易对象的所有权:交易对象的产权明确,无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妨碍所有权转让。
4.交易目标的评估和定价
(1)对交易标的的评估
资产评估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准则依据、所有权依据、评估估算中使用的价格依据等参考资料。
湖北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杭州晨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估报[2023]第1275号),涉及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
2、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最终选择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3、评估结论:2022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账面总资产961.46万元,总负债786.57万元,净资产8.874.89万元,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0.354.24万元,增值11.479.36万元,增值率129.35%。
(二)交易定价
综合考虑,公司首次上市价格不低于985.14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取决于受让人在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定价公平,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出售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可以收回投资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或其他项目投资,为公司主营业务布局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维护股东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最终交易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股权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所公开出售,受让人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意向受让人未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上市,将继续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执行相应程序。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
3、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董事会: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3-072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房地产上市转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内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拟转让武汉长通工业园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公司”)所有位于汉阳区招商公园1872项目(以下简称“目标房地产”)的全资子公司。基于净资产价值,首次上市价格不低于924.0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开上市竞价确定。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房地产。
● 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象,也无法确定是否构成相关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办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手续。
●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本次交易采用公开上市收集受让人。受让人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上市交易能否成功转让尚不确定。因此,本次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通过公开上市转让位于汉阳区招商公园1872项目的工业园区公司,首次上市价格不低于924.0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取决于受让人在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如果转让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财产。
(2)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为振兴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公司计划通过公开上市转让目标房地产。本次交易将有助于振兴公司现有资产,进一步关注资源,优化资源配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地产上市转让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开上市的形式转让目标房地产。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公开、公平、合理,有利于振兴股票资产,收回投资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批和其他程序仍需执行交易生效
本次交易仍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上市程序。
二、介绍交易对方的情况
本次交易将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上市进行。交易对手不清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概况
目标地产位于汉阳区墨水湖南岸招商公园1872项目A5楼15栋1-4层2室。具体情况如下:
■
(注:2023年4月30日目标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5、960、212.61元)
(二)交易标的的的所有权
本次交易的目标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性转让,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妨碍所有权转让。
4.交易目标的评估和定价
(1)对交易标的的评估
资产评估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文件、法律法规依据、评估标准依据、产权依据、评估估算中使用的价格依据等参考资料。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估字(2023)B00640号),涉及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10日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价方法进行评价,最终选择市场法的评价结果作为评价结论。
3、评价结论:2023年5月10日,目标房地产账面原值为68.76万元,账面净值为596.02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价,含税评价值为924.08 评估增值328.06万元 增值率为55.04%,万元。税收评估价值为477.99 评估减值118.03万元 减值率为19.80%,1万元。基于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差异率为93.33%。考虑到收益法是评估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择合适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为价值点后累积的房地产价值。由于武汉市住宅房地产租售比例不平衡,收益法计算的房地产价值不能充分反映房地产的实际价格,市场法是通过适当修改评估对象周围类似房地产的交易价格得出的,因此其评估结果可以更客观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因此,以市场法计算结果为评估对象的住宅房地产市场价值,对收益法计算结果进行评估。
因此,本次评估决定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果,即目标房地产税收评估结果为924.08万元。
(二)交易定价
综合考虑,公司首次上市价格不低于924.0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取决于受让人在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定价公平,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出售房地产对公司的影响
拟公开上市转让的目标房地产有利于公司振兴股票资产,进一步关注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本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最终交易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目标房地产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所公开出售,受让人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意向受让人未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上市,将继续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执行相应程序。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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