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湖北双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最近收到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明亮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明亮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辞职后,李明亮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履行承诺,辞职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发展。公司和董事会充分肯定并衷心感谢李明亮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请合格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湖北双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金融公司公开上市转让
公告10%股权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北双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环科技”)持有湖北宜化集团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金融公司”)10%的股权。根据《企业集团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长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工业集团”)成为双环科技间接控股股东后,双环科技不再符合宜化金融公司投资者的资格。公司计划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上市转让宜化金融公司10%的股权。截至2023年8月31日,宜化金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185.09万元。本次交易以宜化金融公司10%股权评估值11850.51万元(最终资产评估结果以评估备案值为准)为上市底价,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以公开上市交易结果为准。如果公开上市收集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的受让人,最终交易人将通过招标确定;如果只收集一个合格的受让人,则直接达成协议。
2023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上市转让金融公司10%股权的议案》。
如果公开上市可以收集合格的受让人,公开上市结果只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批准才能生效,转让行为才能实施。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股权转让以公开上市的形式进行,交易对手、交易价格和交易成功不确定。交易对手最终为关联方的,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以公开上市的形式进行,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第十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人暂时不确定转让是否以公开上市的形式进行。公司将根据公开上市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手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象
公司持有宜化金融公司10%的股权,交易对象无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无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无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集团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宏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58249628
注册资本:人民币1万元
成立日期:2011-10-2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湖北安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三物流)、双环科技分别持有80%的金融公司、10%、10%股权。
宜化金融公司股东宜化集团和安三物流已回复放弃优先受让权。
经调查,宜化金融公司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三)最近一年和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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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2023]第3004号。截至2023年8月31日,总资产为458、346.8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18、451.43万元,2023年1月至8月营业收入为4.514.04万元。598.21万元。
(5)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价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
3.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东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价。在比较两种评价方法获得的评价结论的基础上,分析差异的原因,最终确认评价价值。
4.评价结果(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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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增值是由于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企业使用的折旧年限标准为电子设备3年,办公设备5年,短于评估选定的经济耐用年限,因此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及目标企业
1.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北双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湖北省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法定代表人:王万新
2.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待定)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3.目标企业: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交易合同主要条款
1.产权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10家目标企业 %拟将目标企业1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以下均称产权。
2.标的企业
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标的企业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2023)B00689号,以202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目标企业的总资产为 458万元,400.47万元,总负债339万元,895.38万元,总净资产 118,505.09万元。本资产评估报告已得到甲乙双方的认可。
3.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方已在产权交易机构完成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的公开挂牌和/或竞价程序。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转让甲方所拥有的转让标的,已经依法和章程通过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4.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根据公开上市结果(或公开竞价结果、协议转让批准文件)确定。
(2)转让价格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结算账户。
5.产权转让的审批和交付
转让应当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或者其派出机构批准,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或者协助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合同及其产权交易的批准。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甲方应配合标的企业股东大会作出股东大会决议,修改章程,并鼓励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合作。
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申报,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或其派出机构不允许本合同产权交易,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届时,除按照产权交易所的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交易费用外,双方无需承担任何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
过渡期间的损益承担:从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到股权交付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信息由甲方变更为乙方)为本合同的过渡期间,过渡期间的损益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本合同约定的产权交易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或其派出机构批准后生效。
五、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和其他债权债务处理。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股权转让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强制性要求,可以消除合规隐患。
2.如果股权转让按评估价值进行,公司净利润预计将增加0.185亿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回收资金,聚焦主营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估字(2023)B00689号)涉及湖北双环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
3.《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鄂报[2023]第30004号。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湖北双环科技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8日以电子通信的形式发布。会议于2023年10月8日举行。
2.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3.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万新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上市转让参股财务公司10%股权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湖北宜化集团金融有限公司10%的股权被公开上市转让,最终受让人不确定。因此,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如果最终受让人是关联方,则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为公开上市转让,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北双环科技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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