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3-069号
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返还临时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泰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临时补充营运资金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同意事项,发起人对事项发表验证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的2023-007号公告。
2023年9月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2023-062号公告;2023年9月19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2023-064号公告;2023年9月2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提前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见公司2023-066号公告;2023年9月23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提前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见公司2023-068号公告;2023年9月28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1000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返还5000万元临时补充营运资金。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元。公司营运资金临时补充000万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发起人对事项发表核实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3号公告。
2023年9月28日,公司提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返还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剩余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使用期限到期前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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