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号:2023-06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27日
(2)股东大会地点: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王玉泉先生主持。会议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总经理龚报贤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财祥先生、副总经理屈靖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周娟娟女士、副总经理朱庆国先生、副总经理王加强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提案1属于特别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志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友
2、律师见证结论: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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