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0 简称沧州大化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6
沧州大华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26日
(2)股东大会地点:沧州大华办公楼第一会议室,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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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由董事、总经理刘增先生主持,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投票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职董事5人,出席4人,谢华生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任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
3、董事会秘书刘晓静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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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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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2023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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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投票议案表决
3、董事辞职和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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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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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提案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殊表决方式通过;
议案4审议了《关于增加2023年部分日常相关交易预期的议案》,相关股东沧州大华集团有限公司回避投票,其190、467、424股不计入有效投票总数。
股东大会未审议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嘉园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磊律师,何琳琳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资格和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沧州大华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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