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四季红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01,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4月29日生效。根据《中信保诚四季红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采用季度结算的收入分配机制,每季度结算股息,满足股息条件时分红。
1、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分红结算日: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每季度分红结算日;
分红前提:分红结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且基金产生已实现收益;
分红比例:本基金分配收益,至少分配净值超过1.00元的25%;但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已实现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得低于1.00元;
股息登记日和除权日:基金管理人在季度股息结算日(T日)决定是否分红。确定股息的,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T+1日为股权登记日,除权。T+7日内实现派息;
如果基金净收益低于1.00元的25%,基金将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部分配已实现收益(每个基金份额的最低分配单位为0.1分)。
2、根据上述协议,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9月28日结算股息,并决定是否分红。如有股息,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布股息公告。
本基金的默认股息方式为现金股息方式。特别提醒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股息方式,最终股息方式以股权登记日(不含股权登记日)前最后一次选择的股息方式为准。
三、咨询方式
1、基金经理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2、本基金经理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四、重要提醒:
本基金约定每季度结算收益,但不保证每季度分红。
基金经理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的表现。投资有风险。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和相关公告,注意基金的独特风险,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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