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0
红塔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22日
(2)股东大会地点:红塔大厦16楼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属1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公司董事长景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龚香林先生出席了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超过1/2。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楠、刘婷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红塔证券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2023年红塔证券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