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杭州微光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信托产品逾期支付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信托产品名称: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圆融1号(以下简称“圆融1号”)、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聚金1号)
2、客户:杭州微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光技术”)是全资子公司
3、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
4、购买金额:公司购买庚泽1号1000万元、圆融1号5000万元、汇聚金1号5000万元、微光技术1号3000万元
5、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微光技术尚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的本金和投资收入。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资金的回收仍存在不确定性,基于非资本保护金融产品的性质,存在本息不能全部支付的风险。如果本息不能全部支付,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影响程度不确定。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产品的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8月2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在这个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等专业金融机构投资管理或购买相关金融产品,包括银行金融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种产品。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务部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务部组织实施。业务有效期和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见2022年7月16日公司发布的《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2022-035)。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4日购买了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庚泽1号1000万元、中融1号5000万元、中融1号5000万元、中融1号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信托产品已到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微光技术尚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本金和投资收益。
二、上述逾期信托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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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进展:(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微光技术尚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的本金和投资收益;(2)公司已多次与中融信托沟通信托产品逾期支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融信托的正式文件回复,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中融信托尽快支付本金和投资收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已/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积极联系相关方,敦促中融信托尽快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到期信托产品的投资本金和收入,并通过各种法律措施准备相关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损失,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后续公司将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安全评估,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密切关注金融产品收款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资金的回收仍存在不确定性,基于非资本保护金融产品的性质,存在本息不能全部支付的风险。如果本息不能全部支付,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影响程度不确定。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产品的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收回的中融信托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收回的中融信托产品总金额为40751.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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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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