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证券简称:宝莫股份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26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陶旭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96,924,4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83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6,701,1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8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2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65%。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结果:
3.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包林律师、张有为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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