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证券简称:胜华新材公告编号:临2023-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了《胜华新材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0),张金楼先生配偶刘梅女士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3年2月20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金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8月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金楼先生为公司董事。经进一步核实,刘梅女士在2020年7月24日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现补充如下:
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7月24日前,刘梅女士的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2,400股,合计2,038,269.16元,平均成本28.15元/股;累计卖出72,400股,合计1,979,473.24元,平均成本27.34元/股;累计收益为:
2,038,269.16-1,979,473.24=-58795.92(元)。
上述刘梅女士交易未盈利。
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综上,2020年1月15日至2023年2月20日,刘梅女士的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36,100股,合计5,897,854.47元,平均成本43.33元/股;累计卖出130,100股,合计5,287,061.24元,平均成本40.64元/股。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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