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股东苏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芳出具的《股权变动情况告知函》。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期间,股东苏芳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4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达到公司总股本1%。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股东苏芳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注: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监事庄汉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监事庄汉鹏计划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9月1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2023年6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截至2023年6月16日,监事庄汉鹏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详情可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庄汉鹏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24日,庄汉鹏的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买入、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2、上述“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按股东实际减持时公司总股本218,296,126股计算;3、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相关情况说明
1、庄汉鹏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庄汉鹏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庄汉鹏减持计划已完成,具体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庄汉鹏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庄汉鹏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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