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玉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玉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0日
(2)股东大会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号公司4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凌志敏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超过1/2。
2、本审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金,赵航
2、律师见证结论:
宇能科技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投票程序都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