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三美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的建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29日,浙江三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奇祥先生关于浙江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信。提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建议公司通过集中招标交易回购股份,并在未来适当的时间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股份回购类型: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目的: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股份回购,未使用的股份将被取消。国家调整有关政策的,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施回购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万元(含)。
5、股票回购价格:不得超过董事会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150%。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案人胡淇翔先生在提案前6个月内不买卖公司股份。
四、提案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案人胡淇翔先生在回购期间没有增减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计划实施股份增减计划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案人胡奇翔先生承诺,他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股份回购,并在董事会上投票赞成公司股份回购提案。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认真研究上述内容,制定合理可行的股份回购计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在实施前应按规定执行相关审批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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