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8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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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年第三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大于零的,以当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的1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的,不得分配收益;
(2)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股息和股息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股息或自动将现金股息转换为相应类别的基金股份进行再投资;投资者不选择的,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股息;A类和C类基金股东可分别选择不同的股息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股息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得低于面值,即基金份额净值减去各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得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入将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个基金份额享有相同的分配权。
2.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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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股权登记日申请认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股息权益,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股息权益。
(2)对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改变股息方式。股息确认方式以股权登记日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股息方式为准。请通过销售渠道或基金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确认股息方式。如果您想改变股息方式,请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股东和想了解本基金其他相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经理的网站(www.ccbfund.cn)或致电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股权登记日和股息发放日的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让托管、非交易转让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请注意投资风险,合理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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