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71
海星激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0月10日,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2.16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3.962.00股的1.0617%,回购交易最高价为45.74元/股,最低价为40.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5、087、655.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1.股份回购的基本信息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万元(含),不高于2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1.5元/股。回购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详见2023年5月18日、2023年6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3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2023-038)。
二、实施股份回购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2.16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17%,支付总资金95.087.65.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公司未进行回购。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既定的股份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和实施,并根据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星激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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