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78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宁波顺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顺圆”),本担保无相关担保。
● 本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顺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75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宁波顺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5.40万元。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一、担保概述
(一)保证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2023年10月10日,公司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分行(以下简称“泰隆银行宁波江东分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为宁波顺源和宁波江东分行提供不超过375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执行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金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在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49万元,443万元。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金额和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号:2023-011)。
本担保事项和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金额内,不需要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担保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预计公司计划在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4943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宁波顺源提供总额不超过1625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宁波顺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82.20万元,仍在担保期内。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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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分行
被担保人:宁波顺圆物流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3750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与债权银行发生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信用卡其他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年费、手续费、违约金、追索费等),以及债权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分别计算,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保证期为债权银行预付款之日起三年。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宁波顺源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偿付能力良好,通过银行申请综合信贷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其稳定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公司可以有效地控制被担保人的日常业务活动的风险和决策,并可以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1410万元(已签订担保协议且仍在担保期内的担保)。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625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4.99%、49.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300.60万元,2022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占36.01%;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未发生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和因担保失败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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