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截至2023年9月28日,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642、380、414股的0.108%,回购交易最高价为15.08元/股,最低价为13.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000元,490.66元(含交易费用)。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的报告》。回购价格不超过22.15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不超过1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回购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份计划用于股权激励,并在披露回购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后3年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如果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使用,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被注销。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份回购进度公告如下:
2023年9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股份692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42、380、414股的0.108%,回购交易最高价为15.08元/股,最低价为13.98元/股,支付总资金10.00、490.66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692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42、380、414股的0.108%,回购交易最高价为15.08元/股,最低价为13.98元/股,支付总资金1万元。
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要求,继续按照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股份回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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