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简称证券: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63
博中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8月31日,博中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68、846股,占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的0.3736%,最高成交价为31.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64元/股。081,143.1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基本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万元(含)。未来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1.1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2023年6月10日和2023年6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31)、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2023-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布上月底的回购进度。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现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68、846股,占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的0.3736%,最高成交价为31.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64元/股,总成交额为45.081。143.1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股份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和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中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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