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雪
10月8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以下简称《指引》)。
指导上市公司安全启动。愿意转板的上市公司可以仔细评估是否符合转板条件,选择执业质量好的发起人,稳步启动和推进转板工作。
本指南巩固了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职责。要求发起人勤奋、认真,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在与公司签订发起人协议后及时报告,帮助企业做好转板准备,实现转板稳步启动和稳步推进。
《指南》进一步理顺转盘程序安排。保荐机构提交备案文件后,北方证券交易所将按规定进行完整核对,进行股票交易核实,并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就涉及的重要监管事项进行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转让事宜。该程序安排为转让程序启动前的准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保证公司更顺利、更高效地推进转让工作。
本指南加强了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承诺公司在转让期间“不减持”,防止相关主体利用“欺骗”转让盈利,损害投资者权益。同时,加强对异常交易的监督,严格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
同时,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完善了转让监管合作机制,及时妥善解决了转让过程中市场各方遇到的新形势和问题。相关合作安排将重点关注市场需求,进一步顺利转让机制,实现服务前进,提高转让工作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本指南补充和完善了上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转让前的程序。业内普遍认为,这是本次修订的重点和亮点。
记者从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上述安排的核心起点和最终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敏感事项,有必要提出具体的监管要求,安排有效的服务措施,防止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等主体使用“欺骗”转盘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这一举措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做出“双向选择”。公司本身要做好客观评估,保荐机构要做好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这是公司开始转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审慎决策,才能安全推进。同时,还建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预沟通”机制。通过交易所与重要监管事项的沟通协调,可以帮助上市公司更准确地判断现阶段是否具备启动转板的条件,体现交易所服务市场的理念,实现“服务第一”和“沟通第一”。
本指南发布后,北交所优质公司是否会集中大量转出,影响北交所市场建设?
许多接受采访的专家普遍认为,这种情况不会发生。随着北京证券交易所高质量建设的不断推进,市场特色将进一步突出,吸引力预计将继续提高,企业对董事会转移的需求将减少。预计不会有大量高质量的公司启动董事会转移程序。
此外,公司的转让必须符合转让条件,并在一定时间内履行相应的程序,如聘请赞助商赞助、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不会导致高质量公司的集中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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