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威特 公告编号:2023-010
苏州凯威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27日
(2)股东大会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10号沙洲湖科技创新园B2号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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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凯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凯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职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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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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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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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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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投票提案的表决情况
3.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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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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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信息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股东大会不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鹏、邹佩瑶:
2、律师见证结论: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凯威特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凯威特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凯威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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