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可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金额内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保证进度
近日,公司与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陵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被担保人为吉安新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科技”),为新泰科技向庐陵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的3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担保人为宁波杭州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工业”),为杭州工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1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内。新泰科技和中杭实业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吉安新泰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58924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4、注册资本:6803.4092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6、住所:凤鸣大道6号:江西省吉安县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7、经营范围:荧光粉废料、钕铁硼废料的综合回收;金属及其合金、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和采购(上述项目涉及国家预许可证的除外);矿产采购销售;稀土材料、磁性材料、非晶体材料、硅材料、机电设备的研发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进出口业务;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直接持有新泰科技100%的股权
9、新泰科技近年来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财务数据已审计,2023年半年财务数据未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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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宁波中杭实业有限公司
1、9130201MAC1F82N4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徐均升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1日
6、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前湾新区众源路39号#、8#、9#标准厂房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稀土金属冶炼、磁性材料生产、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材料制造、电机制造、电子材料研发、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电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营业执照除外)。
8、公司间接持有中杭实业100%股权
9、中杭实业近年来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财务数据已审计,2023年半年财务数据未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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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庐陵农村商业银行《保证合同》
担保人:江苏华宏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债务人:吉安新泰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款利息、法律文件规定的延迟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和乙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本合同担保的每份贷款合同的担保期分别计算,自每份贷款合同确定的贷款之日起至到期之日起三年;单笔贷款合同确定的贷款分批到期的,保证期自最后一批贷款到期之日起三年;按照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保证期为通知借款人的还款日之日起三年。
(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最高担保合同
担保人:江苏华宏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债务人:宁波中杭实业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等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费用,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产生的费用,债务人按照主合同要求补足的保证金。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每项债权分别计算,自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114700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8.69%;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外部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新泰科技)
2、最高保证合同(中杭实业)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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